防患于未“燃”!我馆开展消防安全实战演练
2025-12-23 12:59:00中央红军长征出发纪念馆
为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,提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,12月22日,我馆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,聚焦纪念馆展厅、文物库房及辖区文保单位等关键区域,开展实战化消防演练,以“实战化”场景筑牢安全防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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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练采用“理论+实操”模式,消防人员结合文博单位特性,聚焦核心要点,讲解消防安全重要性与初期火情处置知识,示范灭火器“提、拔、握、压”用法及消防栓连接、开阀等操作规范,明确上风站位、2至3米安全距离、电气火灾先断电等关键注意事项。实操环节,参训人员分组完成灭火器灭火、双人协同消防栓演练,规范处置模拟火源,切实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战技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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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都拥有2000多年的建县史,留存着大量不同时期的建筑,见证着千年悠悠岁月。这些建筑就像一张“储存卡”,在一砖一瓦中记录生活细节,曾经的智慧、审美、信仰与生活方式都在无声诉说中“娓娓道来”。加强消防工作,确保消防安全,是保护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。


我们应该如何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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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“人防”措施

定期对文物保护单位工作人员、讲解员、安保人员开展消防培训,模拟火灾疏散、初期火情处置演练,让“懂消防、会应急”成为每个人的必修课;同时,在景区、博物馆显眼位置设置消防警示标识,引导游客不吸烟、不携带火种,从源头减少火灾隐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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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消防设施管理

对文物建筑应根据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,确定消防车通道(消防道路),配置必要的消防给水系统、消防设施、设备和器材,确定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,保持防火间距。用于参观、游览和经营场所的文物建筑,要切实采取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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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用火管理

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时,应加强火源管理,采取有效防火措施,并由专人看管,必须做到人离火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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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用电管理

文物建筑内配电设备、电气线路、电器选型、安装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,并配备适用的电器火灾防控装置。文物建筑内宜使用低压弱电供电和冷光源照明,一般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。确需使用的,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制定并严格落实使用管理制度。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,室内外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等保护措施。对电气线路和电器要定期检查检测,确保使用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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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大型活动管理

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祭祀、庙会、游园、展览等大型活动,主办单位应进行防火检查,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、设备和灭火器材,同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预先组织演练。要按规定事先将活动情况和消防措施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后,方可举办活动。


文物无言,却承载着千年文明的重量;消防有责,守护着不可再生的历史遗产。每一次细致的排查,每一次用心的演练,每一个人的消防安全意识,都是在为文物“续命”,为文明“护航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