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都县历史博物馆2022年部门预算
目 录
第一部分 于都县历史博物馆概况
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二、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
第二部分 于都县历史博物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
一、《收支预算总表》
二、《部门收入总表》
三、《部门支出总表》
四、《财政拨款收支总表》
五、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》
六、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》
七、《一般公共预算"三公"经费支出表》
八、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》
九、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》
十、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》
十一、《项目绩效目标表》
第三部分 于都县历史博物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
二、2022年"三公"经费预算情况说明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第一部分 于都县历史博物馆概况
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于都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历史博物馆是副县级单位,属县政府主管,主要职责是:研究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,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单位的“四有”工作,组织实施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工作,承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工作。负责所辖文物景点的日常接待管理工作,利用文物资源办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,开展红色旅游宣传和对外交流活动。
二、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
2022年于都县历史博物馆共有预算单位1个,单位内设机构:编辑研究科、中央红军长征出发纪念园办、安全保卫科、办公室、宣传陈列科、文物保护科。
编制人数小计51人,其中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1人。实有人数共计42人,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2人,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2人。退休人数小计12人。
第二部分 于都县历史博物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
(详见附表)
第三部分 于都县历史博物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
(一) 收入预算情况
2022年于都县历史博物馆收入预算总额为1714.52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9.65万元,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结转文物保护资金;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6.96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.09万元,主要原因是新招聘了一批在职人员;上年结转文物保护资金1047.56万元。
(二) 支出预算情况
2022年于都县历史博物馆支出预算总额为1714.52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9.65万元,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结转文物保护资金,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6.96万元;上年结转文物保护资金1047.56万元。
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:基本支出666.96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0.09万元,主要原因是新招聘了8名在职人员,调入3名在职人员;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279.53万元,商品和服务支出25.41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.02万元,项目支出360万元;另上年结转文物保护支出1047.56万元。
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: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43.35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1.2万元,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文物保护资金和新招聘了一批在职人员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.29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.02万元;卫生健康支出12.91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.91万元;住房保障支出24.97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.52万元。
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:工资福利支出279.53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.02万元,主要原因是新招聘了一批在职人员;商品和服务支出25.41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.91万元 ;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.02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.16万元。
(三)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
2022年于都县历史博物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714.52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9.65元,主要原因是新招聘了一批在职人员;
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: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43.35万元,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.29万元,卫生健康支出12.91万元,住房保障支出24.97万元。
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:基本支出666.96万元,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0.09万元;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279.53万元,商品和服务支出25.41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.02万元,项目支出360万元;另上年结转文物保护支出1047.56万元。
(四) 政府性基本情况
无预算安排
(五)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
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。
(六)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
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15.41万元,比2021年预算增加28.54万元,增长15.27%。
(七) 政府采购情况
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084.5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、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0万元、
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.5万元。
(八)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
截至2021年12月31日,部门共有车辆0辆。
二、2022年"三公"经费预算情况说明
2022年于都县历史博物馆"三公"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万元。其中:
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。
公务接待费5万元。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一、收入科目
(一)财政拨款: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(二)其他收入:指除财政拨款、事业收入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。
(三)上级补助收入: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。
(五)上年结转和结余: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,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。
二、支出科目
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(明细到项级),结合部门实际,参照《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》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。